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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核心提示:近年来,国家一直在政策上鼓励创新,根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28号)第六十五条对新药生产的规定,“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,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;靶向制剂、缓释、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。” 基于这条规定,作为五类新药的缓控释制剂既可获得药品生产注册批文,还可获得新药证书。究其研发成本而言,由于其成本远低于一二类等新药,性价比高,不可不说其具备业界新宠的条件,鉴于此,缓控释制剂近年一直备受药企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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